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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小号app每周股票复盘:华鲁恒升(600426)股东户数减少

新闻 2025-08-24 06:42

  

每周股票复盘:华鲁恒升(600426)股东户数减少业绩下滑推进多项项目

  截至2025年8月22日收盘,华鲁恒升(600426)报收于24.78元,较上周的24.46元上涨1.31%。本周,华鲁恒升8月21日盘中最高价报25.19元。8月20日盘中最低价报23.3元。华鲁恒升当前最新总市值526.13亿元,在农化制品板块市值排名2/57,在两市A股市值排名301/5152。

  近日华鲁恒升披露,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股东户数为5.27万户,较3月31日减少9447.0户,减幅为15.2%。户均持股数量由上期的3.42万股增加至4.03万股,户均持股市值为87.3万元。

  华鲁恒升2025年中报显示,公司主营收入157.64亿元,同比下降7.14%;归母净利润15.69亿元,同比下降29.47%;扣非净利润15.59亿元,同比下降30.29%;其中2025年第二季度,公司单季度主营收入79.92亿元,同比下降11.17%;单季度归母净利润8.62亿元,同比下降25.62%;单季度扣非净利润8.56亿元,同比下降26.73%;负债率29.7%,投资收益-1261.09万元,财务费用1.16亿元,毛利率18.01%。

  华鲁恒升发布多项公告,涵盖“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投资建设气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以及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内容。

  公司构建德州本部和荆州基地两个利润中心,“一体两翼”并肩发展,“双航母”协同运营模式,主导产品实现增量降本,主要运营指标居于前列。公司积极推动项目建设,酰胺原料优化升级项目顺利投产,20万吨/年二元酸、BDO及NMP一体化等项目如期推进。公司注重股东回报,2024年半年度和年度合计分红12.73亿元,现金分红总额占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达到32.63%。2025年半年度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公司拟使用20,000万元~30,000万元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截至六月末,支付资金总额为4809.98万元,累计回购股份230.00万股。公司强化与投资者沟通,2023-2024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结果为A,已连续十个年度被评为“A”。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获得2024《新财富》杂志“最佳上市公司”奖项。公司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修订《公司章程》,制定《公司舆情管理制度》,启动对《公司章程》及部分治理制度的修订工作。

  项目预计总投资为30.39亿元,建设周期18个月,立足原煤消耗量不变进行气化装置替代,建成后主要产品生产规模为合成气总量45.09万Nm3/h。项目对促进节能减排,降低综合能耗,提高煤炭产业附加值,提升企业盈利能力有积极作用。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测算,项目建成投产后预计年均实现营业收入36.65亿元,经济效益由最终产品盈利能力决定。项目投产后预计可进一步提高公司生产能效和运营效益,提升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长期规划。风险方面,项目存在资金风险、政策风险和经营效益不达预期风险。公司将充分利用当前筹资环境和优惠政策,严格执行环保标准,强化能耗总量和强度控制,优化能效设计,积极探索碳捕集与利用技术的应用,密切关注政策动态,调整产品结构,努力降低政策风险影响。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为华鲁恒升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出具法律意见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华鲁恒升已获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解除限售条件。解除限售期安排为:自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1/3。根据公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日为2022年9月23日,因此第二个限售期将于2025年9月23日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包括:公司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激励对象未发生特定负面情形,公司业绩考核达标和个人绩效考核合格。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较2020年增长107.85%,超过85%的目标值;税前每股分红为0.60元,高于0.45元的目标值。27名激励对象2023年度个人绩效考核均为优秀。本次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为27人,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总数为279.99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32%。公司还需根据相关规定申请办理解除限售手续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拟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账户已回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进展的议案》。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预留授予的2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共计279,999股。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投资建设气化平台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认为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实施的总体要求,具备良好的经济效益和技术可行性。

  会议审议通过了三项议案。第一项为《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报告真实反映了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价格公平合理,公司运作规范,决策程序合法,董事及高管人员无违法行为。第二项为《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第三项为《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监事会认为27名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符合解除限售条件,同意解除限售279,999股。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25元(含税),不转增股份。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动,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截至2025年6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25,372,156,097.23元(未经审计)。公司拟以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分配后的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至以后年度。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2,123,219,998股,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4,334,000股后为2,118,885,998股。以此测算拟派发现金红利529,721,499.50元(含税),占公司当期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3.76%。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96,811,509.00元(不含交易费用),测算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626,533,008.50元,占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9.94%。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均审议通过了该预案。

  公司将在办理完毕相关解除限售申请手续后,股份上市流通前,发布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暨股份上市公告。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9月23日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二个限售期即将届满,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27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可进行第二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共计279,999股。公司业绩考核要求和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均达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监事会及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均发表同意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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