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帮助中心 2025-06-29 19:42

  惠州日报讯 (记者马海菊)针对社会救助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惠州市民政局下发《设立困难群众帮扶基金开展慈善帮扶项目工作方案》,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相衔接,努力画好社会救助“延长线”,为有需求的低保、特困、低边等困难群众提供多元化、差异化救助帮扶。

  市民政局社会救助科负责人介绍,市、县(区)慈善总会均可发起设立困难群众帮扶基金,用于为有需求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开展帮扶工作。“现已设立市级困难群众帮扶基金,首期募集资金40万元,定向用于开发符合困难群众实际需求的帮扶项目。”该负责人介绍。

  《方案》提出,困难群众帮扶基金帮扶项目可开展如资助购买“惠医保”、实施“惠居工程”、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等方面。资助购买“惠医保”旨在加大对困难群众的医疗保障力度,资助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对象、支出型困难家庭对象、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购买普惠型商业健康保险“惠医保”,更好地满足困难群众多样化的医疗保障需求。动员有需求的困难群众自愿购买“惠医保”,慈善核实后给予适当补助。购买“惠医保”资金个人承担50%,市、县(区)慈善帮扶项目资金承担50%,有条件的县(区)可提高比例。

  困难群众帮扶基金还可帮扶实施“惠居工程”。帮助困难群众更新必需的家居设施设备、修缮有安全隐患的房屋。今年,市困难群众帮扶基金年度安排试点经费30万元,资助全市100户困难家庭自行实施到位,并通过县(区)组织验收和核补,提升困难群众的居住条件和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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